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09-03 13:29:48 點閱:86
申請資格:
ㄧ、設籍彰化縣之學生。
二、因父、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蹤、服刑、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。
三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、重大傷病卡。
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,若有申請需求,請於9/30前洽教導處教務組。